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3-8-8 19:31:22

◎为人子者,父母之德,固宜表彰

摘自《印光法师嘉言录》

◎为人子者,父母之德,固宜表彰。其表彰之法,注重躬行。必
须克己复礼,闲邪存诚。知过必改,见义必为。明因识果,戒杀放生。


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。生信发愿,持佛名号。自行化他,同生净土。
能如是者,人纵不知其父母之德,而以景仰其人之德,并景仰其父母
祖宗之德。以为潜修已久,故有如是之令嗣。否则纵父母祖宗有懿德,
人所共知。因其人不肖,必疑其父母祖宗虽有懿德,或复兼有隐恶。
否则懿德之门,何为出此不肖之子孙耶。以是知立身行道,即为表彰
父母祖宗之德。 为人子者,宜如何主敬慎独,躬行实践,以期无忝所
生也。(同)一四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◎为人子者,父母之德,固宜表彰